透過研究加拿大及英國的長者入息保障制度後,我們發現三大重點值得香港在退休保障改革的討論中參考:使長者得到基本生活保障及有較高的退休生活水平、制度有收入再分配機制、制度的設計可保持持續運作。
英國的長者入息保障制度主要分為退休金補助(Pension Credit)、基本國家退休金(Basic State Pension),及國家第二退休金(State Second Pension)。
英國的退休制度與加拿大相似,退休保證金主要為低收入人士提供最基本的保障,基本國家退休金則與加拿大的養老保障金類似,合資格人士可收取劃一的退休金額,國家第二退休金則與入息(供款) 掛鈎,目的是為中等收入人士提供較佳的長者入息保障。
加拿大由國家提供的長者入息保障制度,主要分為保證收入補助(Guaranteed Income Supplement)、養老保障金(Old Age Security) 和加拿大退休金計劃(Canada Pension Plan)。前二者由稅收支付,主要目的是確保長者得到基本收入保障。後者由供款支付,主要是讓中等收入人士可得較高的長者入息保障。此外,加拿大亦透過稅務 優惠,鼓勵僱員及僱主進行私人退休儲蓄。
本文列舉國家透過不同的收入來源,使不同收入組群的人士在退休後都能維持七至八成的退休前生活水準。所有國家的低收入群體,主要靠國家的公共退休制度提供收入。對於中、高收入群組,國家退休制度在芬蘭仍是主要的收入來源,日本則強調工作的收入(這與日本人退休年齡較遲,以及日本子女供養父母比率較高有關),加拿大及美國則更加強調私人退休計劃、投資,以及儲蓄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