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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過多層制度保障長者入息的國際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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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各國公營退休制度的替代比率[1] :

表一列出了不同國家公共退休計劃對不同收入群體的替代比率(2002年)。有關數據顯示,在下列五個國家[2]中,各國公共長者入息保障計劃對低收入者的替代比率都高於高收入者的替代比率,這表示這些國家的退休計劃都有財富轉移的意義,而除美國外,其他國家低收入人士的替代率都接近七成。

至於中收入及高收入者,芬蘭的替代比率維持在63.3%,日本中、高收入者的替代率,亦有三成半至五成。加拿大與英國的長者入息保障制度則主要旨在維持低收入者的生活水平,隨著收入增加,替代比率顯著減低,兩國高收入人士的替代比率僅有約兩成。相反美國長者入息保障制度雖對低收入者的保障較低(不足五成),但對高收入者的保障水平則較高 (近三成)。

表一 各國公營退休計劃中不同收入階層的替代比率 (2002年)

  加拿大 美國 日本 英國 芬蘭
個人收入為平均收入50%者 72.4 49.6 69.2 67.4 75.9
個人收入等如平均收入者 42.5 38.6 50.3 37.1 63.3
個人收入為平均收入2倍者 21.3 28.1 36.9 22.5 63.3

 

資料來源: The World Bank. 2007. Pension Panorma, Retirement Income System in 53 Countries.

各國公共及私人退休制度的總體替代比率

上述各國的公共長者入息保障計劃對不同收入階層的保障程度各不相同,但私人退休制度與公共退休制度互相配合,就可為所有長者提供較充足的退休和收入。將五個國家的退休長者分為十個收入群組,並與工作人口的收入作比較,結果顯示,不同收入組群的長者都能維持約等於同組別工作人口七成以上的收入。考慮到加拿大、英國等地的公共退休金計劃只為高收入人士提供約等於退休前收入兩成的收入,那表示他們在公共退休金計劃以外,亦擁有其他充足的收入來源。

表二 各國不同階層退休人士與該收入階層18-64歲人口收入比率(90年代中期)[3]

  加拿大 美國 日本 英國 芬蘭
第1等份 148 80 72 76 101
第2等份 107 78 73 69 83
第3等份 94 77 73 66 78
第4等份 87 78 77 64 75
第5等份 85 78 77 64 73
第6等份 86 81 78 65 72
第7等份 86 83 81 67 72
第8等份 86 94 84 72 72
第9等份 87 83 87 67 73
第10等份 96 94 94 72 75

 

資料來源: OCED. 2001. Aging and Income Financial Resources and Retirement in 9 OCED Countries.

不同收入群體的退休收入來源

下圖展示四個國家長者退休後的收入來源,分別以3幅圖代表低收入、中收入及高收入的長者群組。從圖中可見,所有國家的低收入群組,社會轉移(即公共退休金制度)都是最主要的收入來源。

在中收入人口中,公共退休計劃仍佔近五成或以上的收入來源,但在日本,工作收入[4]佔收入來源的比重,則上升至近五成。而美國及加拿大,資本收入(包括個人儲蓄、投資或私人退休計劃)亦佔約三成的收入來源。

在高收入人口中,社會轉移佔收入來源的成份大為減少(芬蘭除外),在加拿大及美國,資本收入成為最大收入來源,而工作收入亦佔收入來源三至四成。至於日本,工作收入佔超過八成的收入來源。至於芬蘭,不論低、中或是高收入人口,社會轉移都佔超過六成的收入來源,但在高收入人口中,工作收入亦佔超過兩成收入。

最低收入組群(第一至第三收入等份)長者的收入來源(90年代中期)

中收入組群(第四至第七收入等份)長者的收入來源(90年代中期)

高收入組群(第八至第十等份)長者的收入來源(90年代中期)

資料來源: OCED. 2000. Reform for an Aging Society.

總括來說,上述國家透過不同的收入來源,使不同收入組群的人士在退休後都能維持七至八成的退休前生活水準。所有國家的低收入群體,主要靠國家的公共退休制度提供收入。對於中、高收入群組,國家退休制度在芬蘭仍是主要的收入來源,日本則強調工作的收入(這與日本人退休年齡較遲,以及日本子女供養父母比率較高有關),加拿大及美國則更加強調私人退休計劃、投資,以及儲蓄的作用。

  1. 替代比率指一人退休後收入,與工作時收入的比例,即 ✕100%,用以量度退休後能否維持退休前的生活,例如70%的替代比率即代表退休後的收入可維持退休前的七成水平。
  2. 因世界銀行的有關報告並無有關新加坡的數據,因此下列分析將不包括新加坡。
  3. 即將65歲以上人口,及18-64歲人口,各自按其收入分成十等份,然後計算相同收入等份中,65歲人士與18-64歲人士的收入比率。
  4. 包括長者本人的工作收入及他們家人的工作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