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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決強積金行政管理費收費過高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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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2014

強積金現時由私人公司擔當基金的信託人,一直有批評認為這些公司收取的行政管理費[1]過高。根據強積金管理局的調查,現時強積金的行政管理費(基金開支比率)屆乎0.17%-4.32%,平均比率為1.74%,此數字遠高於外國的管理費用。

假設強積金供款人月入一萬元,強積金年回報率為5%,供款45年後的累計儲蓄在不計算基金收費前約為203萬元,然而以1.74%計算行政管理費後,則累計儲蓄只有約124萬元(圖二),只及原本累計儲蓄的六成(61%)。

為解決強積金行政管理費收費過高的問題,可透過以下7種可行方案解決。由於篇幅稍長,可點擊以下內容細閱相關資料:

方案1:加強競爭減低收費

方案2:成立由政府或非牟利組織的信託人

方案3:由政府代為選擇行政費較低的產品

方案4:立法規管收費

方案5:透過優化各項行政措施減少行政成本

方案6:減少戶口數目

方案7:中央處理行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