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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缺公共長者入息保障制度

香港現行的公共退休保障制度:

退休保障的第一支柱是指公共長者入息保障制度。香港的高齡津貼給予合資格長者每月劃一的保障水平(在2016年2月起,每月金額為1,290元) ,雖然現時65-69歲長者需通過資產及收入審查才能領取高齡津貼,但對70歲或以上長者卻不設任何資產及收入審查 ,因此某程度可將高齡津貼理解為第一支柱制度。然而,現時公共長者入息保障制度(高齡津貼)並不完善。

 

高齡津貼主要有下列問題:

1) 金額不足

現時的高齡津貼的金額不足,大約只等於全港平均工資的9%,根本不夠長者維持基本的生活需要。

2) 釐訂機制無標準

此外,設定高齡津貼的數額並沒有根據任何科學的方法計算,亦無設立機制使保障水平與經濟及工資增長掛鈎。現時社會一般市民會視高齡津貼為對長者表示敬意(因此坊間一向稱之為「生果金」) ,不會視之為保障長者生活的制度。